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

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
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处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灯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灯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 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他说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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旁敲侧击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20回:“只不过不应该这样旁敲侧击,应该要明亮亮的叫破了他。” |
有两下子 | 欧阳山《三家巷》:“蒋介石这个角色还是有两下子的。” |
色飞眉舞 | 清·杨复吉《梦阑琐笔·蔡涛》:“蔡曰:‘步月山坞,忽闻清音,令人色飞眉舞。’” |
命中注定 | 明 冯梦龙《醒世恒言》:“这是我命中注定,该做他家的女婿。” |
不僧不俗 | 明 冯梦龙《醒世恒言 张廷秀逃生救父》:“倘一时没眼色,配着个不僧不俗如醉如痴蠢物,岂不误了终身?” |
明争暗斗 | 冯玉祥《我的生活》:“于是两方明争暗斗,各不相让,一天利害一天,闹成所谓‘府院之争’。” |
时易世变 | 晋 鲁褒《钱神论》:“当今之急,何用清谈?时易世变,古今异俗。” |
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| 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嗟呼,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?” |
官僚主义 | 毛泽东《必须注意经济工作》:“第二,动员群众的方式,不应该是官僚主义的。” |
不得而知 | 唐 韩愈《争臣论》:“故虽谏且议,使人不得而知焉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