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送童贰守栗卿之姑苏

[明代]:潘希曾

十年萍梗事堪嗟,犹喜相逢鬓未华。州县岂宜清庙器,诗书元自大方家。

黄花暂醉离亭晚,鸿雁同征去路赊。回首吴江枫落夜,诗成须向故人誇。

潘希曾简介

唐代·潘希曾的简介

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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